作者: 來源: 菏澤日報 發(fā)表時間: 2024-05-10 09:14
中國菏澤網消息(通訊員 黃迪 麻雙迎)近日,經曹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曹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,并處罰金4萬元。
經審查,自2016年10月至2022年4月,王某駕駛摩托車至曹縣部分鄉(xiāng)鎮(zhèn)作案16起,詐騙數額61300元,被害人均系農村留守老人,詐騙金額自800元至8000元不等。最終,王某主動認罪認罰,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。
在審查起訴過程中,辦案檢察官發(fā)現,留守老人不僅防騙意識淡薄,在遭遇詐騙后,還不愿被子女知道、拒絕報警?;诖?,檢察官將該案可能存在的司法救助線索移送控告申訴檢察部門。控申部門檢察官立即對全部被害人的家庭情況進行調查走訪,發(fā)現其中有4人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。隨即,曹縣檢察院迅速啟動司法救助程序,給予其司法救助金共計2萬元,解決了老人們的現實困難。
曹縣檢察院還組織檢察官深入廣場、村頭、小區(qū)等老年人活動場所,通過案例普法進行“防范養(yǎng)老詐騙”宣傳,告誡老年人在遇到自稱親戚的陌生人時,一定要提高警惕,守好自己的“錢袋子”。同時,檢察官還提醒老人的家人們,要從身心各方面加大對老年人的關心關愛,與老人常聯系、多溝通,?;丶铱纯?,老年人在遭遇詐騙后,不要因為怕被責備而隱瞞,一定要及時告訴子女或者報警。